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土建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9-22 13:36:51

  亿博体育本次招标内容包含2个项目即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以下简称改扩建项目)和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工程(甬台温拓宽工程附属道路项目)以下简称附属道路项目),项目规模:(1)既有高速公路概况:既有甬台温高速温州段于1998年交工通车。线路按高速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 100km/h。(2)改扩建项目概况:起自沈海高速温州大桥北互通,接拟改扩建的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止于既有南白象枢纽互通北侧,接拟改扩建的南白象至浙闽界段,起止桩号YK67+590~YK82+371.914,全长14.783公里(右幅大罗山隧道段0.489公里以及与金丽温东延工程主线公里不在本项目实施)。全线设置温州大桥北、七都、温州东、茶山(枢纽,不在本项目实施)4处互通式立交。(3)附属道路项目概况: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岛,道路起点位于环岛路(北),沿线与纬二路、七都大道、规划三路、七彩路、规划二路平面交叉,同时下穿甬台温高速七都互通区A匝道,终点顺接环岛路(南)。起点桩号K0+000=改扩建项目YK69+844.215,终点桩号 K2+900.231=改扩建项目K72+750.961,路线座。技术标准:改扩建项目全线总体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1米。其中,温州大桥北互通段1.029公里两侧分离各新建3车道,与既有高速形成“3+2+2+3”的十车道断面,新建单幅路基宽度16.75米。新建和拼宽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I 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l-2014)执行。(4)项目总投资概算为69.0717亿元(改扩建项目工程投资65.8978亿元,附属道路项目工程投资3.1739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51.1279亿元(改扩建项目费用48.5287亿元,附属道路项目工程费用2.5992亿元)。附属道路项目已由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温鹿发改审〔2023〕7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温州市鹿城区交通运输局以浙温鹿交许〔2023〕5000008号文批复或行政许可。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资金已落实。附属道路项目和改扩建项目主线范围为共线段,共线段采用“统一招标、统一施工”模式同步建设。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同意,上述两个项目进行合并招标,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授权同意,委托温州交发大桥有限公司为附属道路项目的招标人

  2.3招标范围: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涵(8524米/12座(其中北白象2号桥右幅642米、大桥北互通主线米(拆除新建)、大桥北大桥546米(拆除新建)、温州大桥北航道桥左幅890米(为单跨最大跨径270米新建斜拉桥,跨瓯江且受咸潮影响)、七都1号桥350米、七都互通主线米(拆除新建)、温州大桥南航道桥1302.5米(为单跨最大跨径135米梁式桥,跨瓯江且受咸潮影响,拆除新建)、温州东互通1号桥824米(拆除新建)、温州东互通2号桥270米(拆除新建)、金温铁路分离式立交桥420米(拆除新建)、响岩洞大桥(174.752米))、隧道335米/1座(大罗山隧道单洞4车道,原2车道扩4车道)、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改渠、改路)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不含机电工程及房建工程)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对应建安费约40.3600亿元。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工程(甬台温拓宽工程附属道路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设施、供电及照明系统等)、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临时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对应建安费约2.1015亿元。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1]: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施工监理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土建施工监理1个标段、后续机电施工监理和房建施工监理各1个标段),分别为第JL01标段、JDJL01标段、FJJL01标段,本次招标为第JL01标段。第JL01标段:监理服务期为75个月(2250日历天)。改扩建项目监理服务期:75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51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附属道路项目监理服务期:60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3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0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③、自2018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完成过一个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不含大中修、小修保养、整治项目)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包含一座主跨200m及以上斜拉桥)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2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07日[4]。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9月07日(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3年09月11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交通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1]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施工及交工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期阶段,如单独对土建工程的监理进行招标的,应将施工及交工验收期按施工期、交工验收期分别列明,下同。

  [2]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6]招标人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刊、信息网络以及浙江交通网上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时应将投标人须知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一起发布,确保潜在投标人能清楚地了解项目具体要求。